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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進出口業務常見問題(四)出口退稅相關業務問題解析 1.外貿企業出口產品退稅稅率為零,如何辦理稅收業務?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為零,那么不享有退稅的政策,視同內銷,以報關單FOB價計提銷項稅. 2.外貿企業收小規模納稅人在稅務局代開的發票,稅點為3%的貨物,貨物出口后,是否可以辦理退稅? 外貿公司收小規模納稅人在稅務局代開的3%增值稅發票,可以辦理退稅,以3%稅率退給企業. 3.外貿企業出口業務也像生產企業一樣有征退稅率差需要進項稅額轉出的部分么? 答:因為外貿企業內、外銷是分開核算的,用于出口的進項稅額體現在外銷賬上,增值稅申報方面一直放在待抵扣中,征退稅率差與企業當期內銷的進項無關;2021-04-23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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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進出口業務常見問題(三)出口退稅相關業務問題解析 1.外貿企業代理出口商品,由于特殊原因如何申請延期辦理《代理出口證明》? 答:在60天之內向主管退稅局提供延期辦理代理出口證明的書面合理理由,經主管局批準,可以延期30天。 2.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出口貨物,不小心將外貿企業主管局出具的《代理出口證明》丟失了,如何來補辦呀? 答:由生產企業先向其主管退稅管理部門申請出口《代理出口未退稅證明》,然后由外貿企業持生產企業主管退稅管理部門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稅證明》及下列資料到其主管退稅管理部門申請出具補辦《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3.一份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既有自營又有代理業務出口單位應如何進行分割?2021-04-23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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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進出口業務常見問題(二)出口退稅相關業務問題解析 1.我們有一筆出口業務主管局說需要視同內銷征稅,出口需要視同內銷征稅都有哪些情況? 答:根據國稅發[2006]102號文件規定,出口企業出口的下列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視同內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 (一)國家明確規定出口不予退(免)增值稅的貨物; (二)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的貨物; (三)出口企業雖已申報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的貨物; (四)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貨物; (五)生產企業出口的除四類2021-04-21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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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進出口業務常見問題(一)1.取得外經貿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必須辦理退稅登記么? 答:對,根據國稅發[2002]11號文件規定:企業應在取得外經貿進出口經營權后30日內辦理稅務退稅登記。 根據國稅發[2005]51號文件規定:沒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托其他企業出口自產或視同自產貨物應分別在備案登記、代理出口協議簽定之日走起30日內持有關資料辦理出口退稅登記。 2.退稅登記如何辦理? 答: (1)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和法人章的《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一份。 (2)主管國稅局出具的《稅務機關確認出口退稅管理辦法明細表》(無生產能力的外貿企業不需此項)。 (3)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一份2021-04-20查看更多 >>